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
项目招生机构宣传承诺
本承诺依据《人社部能建中心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宣传管理规范》制定,旨在强化项目招生合作机构自律意识,保障项目公信力、培训项目规范运行及学员合法权益。
本机构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以下简称"人社部能建中心")项目的招生合作单位,郑重承诺在招生宣传过程中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本机构承诺确保所有宣传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人社部能建中心相关规定,杜绝虚假、夸大或误导性宣传,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保持动态更新。
二、本机构承诺在宣传中规范使用主办方全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或简称“人社部能建中心”,不单独使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人社部”“人社部”等表述,明确培训项目主办方为“人社部能建中心”。
三、本机构承诺严格履行审核备案程序所有招生宣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网页等)及宣传渠道(互联网平台、媒体广告、邮件推送、地面宣传等)均须提前提交人社部能建中心审核备案,未经备案的内容及渠道绝不对外发布。
四、本机构承诺招生宣传中绝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国家”“全国”“职业资格”“等级评价”“包过”“通过率高”等在项目宣传管理规范条例中禁用的字样。
五、本机构承诺证书宣传仅限“人社部能建中心颁发的《培训证书》”,不出现“职业资格认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评价证书”“人社部颁发证书”“能力”“资格”“认证”“评价”等误导性字样,不对证书采用“含金量高”等对比性描述,证书名称与项目协议名称保持一致。
六、本机构承诺收费标准严格按协议执行,不超范围收费、不捆绑其他项目或增值服务;不向学员承诺超出培训目标的就业、资格认证等利益,不以任何形式暗示或明示证书的法定效力。
七、本机构承诺不歪曲解读、不私自修改培训协议内容,不擅自截取、拼接项目名称、证书样本、宣传页面等素材进行误导宣传。
八、本机构承诺未经书面批准,不挂牌“人社部能建中心合作基地”或类似标识,不擅自使用能建中心名称或标识设立网站、平台及宣传页面。
九、本机构承诺严格遵守保密协议,履行保密义务,不向第三方泄露项目协议、实施方案、补充协议等涉密内容,确保项目信息安全。
十、本机构承诺不单独推广培训课程、教材等教学资源,所有资源均与人社部能建中心考核颁证环节绑定使用,确保培训全流程合规。
十一、本机构承诺定期自查宣传内容,进行人员培训,对人社部能建中心和承办机构通报的违规宣传或负面舆情,第一时间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重大舆情按中心规定程序及时上报,积极配合处置。
十二、如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法律纠纷、经济损失或损害人社部能建中心声誉,本机构自愿承担全部责任,接受终止项目招生机构权限、追究违约赔偿等处理措施。



